保單借款有助壽險業接軌IFRS 17
2019/8/23
2019-08-22 23:37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新光人壽、台灣人壽等強攻保單貸款,除了方便保戶資金周轉,另外也有未來接軌IFRS 17(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時,可做為「負債減項」的附加效果考量。

新光金控資深副總徐順鋆昨(22)日表示,保單借款對壽險公司來講,目前當成資金運用的方式之一,屬於資產面的收益,以後在IFRS 17會計準則之下,可放在壽險公司資產負債表的負債項下,當成負債減項。

 

保單借款做為負債的減項,有利壽險公司進行負債評價時,整體負債金額減低,當公司的資產按市價評價後不夠高,股東權益變成負數的壓力就比較低。

台灣人壽則指出,該公司今年4月啟動的優利貸保單借款服務,至今已受理核貸額度逾新台幣60億元,顯見該專案提供的快速簡易籌資服務,符合保戶短期資金需求。

台灣人壽表示,一般金融機構借貸,通常要提供人保或房保,保戶如果只需短期或小額貸款,建議可改以保單借款方式來籌措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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