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單借款購買新保單 金管會下兩道命令防杜爭議
2019/5/17
2019-05-16 19:33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即時報導

貸款買保單案件愈來愈多,金管會除下周三與保險業負責人座談時,當面討論這個問題外,本周一(13日)也發函要求壽險公司,必須約束業務員及銀行等通路,瞭解客戶資金來源,注意這類案件風險與可能爭議。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減少保險招攬爭議,金管會13日特別發函,重申壽險業招攬人員不得鼓勵或勸誘客戶以貸款方式購買保險商品,並應落實充分瞭解客戶及確認商品適合度,請壽險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確實依以下說明辦理。

 

包括第一,近來有發現部分銀行及壽險公司業務員,未確實瞭解客戶對保險商品適合度,以穩定配息與保本的話術,或利用放寬貸款條件等方式,勸誘客戶利用貸款或以保單借款再購買新保單的循環財務槓桿操作方式,購買保險商品,導致衍生後續爭議,有違公平待客原則。

第二,請確實要求所屬業務員或合作往來通路,瞭解客戶資金來源,並落實充分瞭解客戶及確認商品適合度,對於有利用貸款資金購買保單疑慮的案件,應再次向客戶明確告知風險及最大可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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